根据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在吴忠市开展建立城镇房屋征收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管厅领导多次带领有关处室同志,深入吴忠市召开试点工作对接会,调研房屋征收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吴忠市政府积极行动,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征收安置组、资金筹措组、信访处理组、督导检查组,并明确了各组工作职责。制定印发了《吴忠市开展建立城镇房屋征收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完善制度、组织实施、检查整改、评估验收五个工作阶段,规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今年吴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城镇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将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通过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全区城镇房屋征收补偿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