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约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随意性,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出台了《宁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违反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在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多大幅度行政处罚,作了进一步细化分解。
新的《裁量基准》更加贴近实际,针对性强,特色明显。一是内容丰富。对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了撤销,对2011年1月1日至今出台的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细化分解。《裁量基准》成为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内容最全、涵盖范围最广、适用人群最多的法律适用依据。二是幅度适当。针对住房城乡建设法律适用自由度高、处罚幅度大的特征,《裁量基准》从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等方面综合考量,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处罚幅度,进行合理分解和细化,并根据由轻到重的标准划定为一般违法、较重违法和严重违法3个阶次,确保处罚幅度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三是分门别类。为方便执法人员顺利检索适用依据,《裁量基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职能的分类标准,分为房地产业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筑质量管理、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12章,涉及63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 259个处罚项目,细化分解为1100个量化分项的自由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