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四结合的方法,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一是分类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采取分级管理、分类组织的方式,结合“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制订不同的培训学习计划,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编写培训内容,分类组织实施,重点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分类、分级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二是集中授课与专家讲座相结合。针对法制调研中执法人员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汇总,研究解决方法,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答疑解惑,开展培训。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的综合法律法规知识,邀请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专家讲座的方式开展培训。通过点面结合,有效拓展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三是“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为契机,组织优秀执法人员到区外、经济发达地区接受高端培训,开阔眼界、转变观念。同时,邀请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深入到基层,在执法人员“家门口”开展执法培训,以执法案例为内容,以执法文书为课本,切实帮助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2012年,组织30名执法人员赴成都、深圳等地参加稽查执法培训,对600余名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四是培训与考评相结合。坚持“以考促训、以考促学”的方针,采取评估与考试相结合、层级考核与本级自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接受培训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测试,确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