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2011年度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对我区建筑节能工作给予表扬。
2011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建设领域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为重点,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扎实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应用,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为100%,2011年新增节能建筑1707万平方米,截至2011年底,全区累计建成节能建筑7006万平方米,占既有民用建筑总量的44.74%,远高于全国24.6%的平均水平。二是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稳步推进。2011年高质量完成了1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3850万元,自治区配套补助资金4500万元。三是抢抓机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有了新提升。2011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由五个设区城市扩大到平罗县、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青铜峡市,推广范围占全区市县(区)城镇规划区的58%,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350万平方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型结构体系,引导节能技术升级。截至2011年底,已在全区建成投产并推广轻型钢结构ASA板建筑体系、轻型结构建筑体系(CL建筑体系)、复合型混凝土自保温多孔砖体系等建筑节能新型结构体系,为我区城乡民用建筑推广应用新型节能结构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技术储备。五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应用全面提速。2011年,全区新墙材产量达到21.3亿块标砖,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