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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措并举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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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招投标监督程序,狠抓进场交易管理,促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一是狠抓市场管理,提高进场交易率。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场外交易行为,保证应招标房屋建筑工程全部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规避监管、场外交易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后期建设手续。上半年,依法查处1起场外交易行为,处罚责任单位80多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二是细化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到位。会同自治区监察厅制定下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职责及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开标工作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开标评标工作程序,明确了参与各方的职责范围,避免了职权交叉,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监督到位。

三是推进电子招标,增进公开透明。建立完善了房屋建筑招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并对原有的招投标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等五项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确保与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目前,自治区直管工程项目全部实行了电子招投标,项目报建、备案、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均实现了网上办理,投标、开标、评标全部通过计算机操作,做到了既严格监管,又方便快捷,增加了交易的透明度,得到了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充分认可。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建立了“招投标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共调查处理招投标投诉举报案件9起,实施行政处罚5起,其中对两家外省进宁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行为,依法给予一年内不得参加宁夏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不断完善诚信管理体系,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制度,扣分累计到一定数量时,给予责任人限期整改、清出市场等处罚。这些新举措对存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侥幸心理,不依法从业的企业和个人形成了有力的威慑。

五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的措施》、《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事承诺》等,招投标备案事项全部采用了电子报备,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减少了往返办事次数,降低了投标文件的纸张、印刷等开支;实行企业一次性向集中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一年内不再重复缴纳,方便了企业投标。通过简化招投标工作程序,缩短了招标时间,节省了招投标人的交通、材料、人工等各项费用支出,使招投标工作流程更优、时间更省、效率更高,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得到了广泛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