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心组织,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组织各市县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截至7月底,全区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6088万套(户),占全年计划的74.5%;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697户,占年度计划的110.3%;竣工1.2217万套,占计划的20.4%;完成投资18.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8.1%。对75113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占计划的101.1%。
下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市县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一要狠抓开工,加快进度。按照计划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入住的总体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解决土地审批、征地拆迁及影响保障房开工的问题,督促今年的保障房建设项目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1月底实现80%的建设项目主体封顶,购买的保障性住房10月底前全部落实。对8月底前保障性安居工程未全面开工、竣工任务未过半的市县,进行约谈问责。二要强化监管,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认真履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程序。强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永久标示牌制度,把质量目标要求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三要公平分配,取信于民。进一步健全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申请审核、轮候公示、分配入住等制度,严格执行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坚决防止并从严查处骗购、骗租行为,确保让真正困难的家庭住上保障房,绝不让有能力解决住房的家庭侵占困难群众的利益,绝不让特殊人群钻政策的空子,绝不让管房子的人谋私利、搞腐败。四要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各市县对住房保障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7个方面的信息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五要加快竣工,确保入住。根据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各市县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竣工、入住力度,2010年前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今年年底前全部入住,2011年开工的项目入住率达到30%以上。六要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制定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营管理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统筹房源、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的原则,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研究制定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费用的政府补贴机制,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