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宁夏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 正文

吴忠市列为2012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发布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正式批准吴忠市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安排专项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目前国家已下拨3000万元。

今年,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申报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经专家论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批准,有21个地级市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2009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县级示范财政补助政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市县积极开展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申报工作2009年以来,我区银川市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海原县、盐池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先后共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1.6亿元。

为确保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顺利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宁夏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评估报告》,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2010-2020)》,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科技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底,全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5549千瓦。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5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工程14个。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和通报表扬。

按照国家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要求,2012年至2013年,吴忠市将完成民用建筑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基本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配套支撑体系、可再生能源监管体系,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中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