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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建成农村廉租住房8700多套有效解决了农村特困户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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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区建立了农村廉租住房制度以来,两年全区共建设农村廉租住房8700多套,有效解决了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群众的住有所居问题,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十一五”期间,我区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累计改造农村危房危窑14.7万户,使60多万群众喜迁新居,但全区仍有2万户极度贫困群众因无劳动能力、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而无法受益。为解决农村极度贫困户住房难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思路,2011年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了农村廉租住房制度,由各级政府实行全额救助,统一建设面积为30平米左右的住房,建成后租给极度贫困群众居住。农村廉租房产权属于政府,可以循环使用,流转解决新的极度贫困户住房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区计划建设农村廉租住房2万套,率先在全国实现农村廉租住房制度全覆盖。2011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300万元,建成农村廉租房3000多套,已全部入住。今年,自治区在去年基础上再次提高了补助标准,安排补助资金1.1亿多元,计划建设农村廉租住房5150套,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农村廉租房5700多套,正在陆续安排入住。

在农村廉租住房建设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全区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各市、县(区)对农村危房进行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拉网式排查摸底,优先把极度贫困户列入农村廉租住房建设计划,使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无资金能力的群众住上廉租房,在全国开了农村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先河,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同时,组织各市县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开展创业就业、脱贫致富,真正实现“安居富民”的目标。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着手制定农村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农村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确保农村极度贫困群众早日住上“放心房”、“暖心房”、“爱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