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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良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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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各市县政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良好。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国家下达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5.7031万套,其中: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970户,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5.2万套(户),基本建成4万套。截至4月底,全区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372万套(户),占全年计划的29.5%,高于去年同期6.5个百分点;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0475万户,占年度计划的9.6%;基本建成2.1249万套,占计划的38.6%。完成投资3.2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64%。对78295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廉租住房35473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438户,租金核减2384户。

从前4个月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总体情况看,各市县重视程度高于去年,前期工作抓得紧,项目的规划设计规范,预计今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要好于去年。与去年相比,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高于去年同期6.5个百分点,基本建成完成率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投资完成率高于去年5.54个百分点。目前大部分市县已陆续开工,吴忠市、红寺堡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全面开工、实物建房基本建成任务已全面完成,银川市开工率超过50%其余市县正在抓紧进行项目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海原县、盐池县、隆德县、中卫市基本建成完成率分别为86.4%84.6%77.5%36.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资金缺口大,融资和建设资金还款机制尚未建立,影响了保障房配租配售、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二是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拆迁困难,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对保障对象家庭的资产性收入和住房状况缺乏有效的核查机制和手段,保障房退出操作困难。各市县住房保障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四是各市县进展不平衡,目前仍有8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未开工,10个市县没有基本建成套数。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抓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计划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入住的总体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市县尽快解决土地审批、征地拆迁和影响保障房开工的问题,力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二是抓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技术等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严把规划设计、项目选址、招标施工、建材选用、竣工验收关,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永久标示牌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安全。

三是抓公平分配。进一步健全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申请审核、轮候公示、分配入住等制度,严格执行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坚决防止并从严查处骗购、骗租行为,确保让真正困难的家庭住上保障房

四是抓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各市县对住房保障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做到“七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是抓竣工入住。加大保障性住房竣工、入住力度,2011年及以前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在201311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实物配租。2012年开工建设的项目2013年底前60%以上基本建成,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年底前30%以上要完成实物配租。2011年及以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底前要有90%以上的完成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