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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督查通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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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13年,国家下达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5.7031万套,其中: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970户,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5.2万套(户)(新建廉租住房0.56万户,公共租赁住房2.1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1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0.05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87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0.024万套,国有林区棚户区0.05万套,国有垦区棚户区0.3万套),基本建成5.5万套。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5776万套,开工率为49.5%。基本建成2.6024万套,完成率为47.3%。累计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3.5093万套,完成率为56.6%。累计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0.5661万套,完成率为42.1%。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73户,完成率为15.6%。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自治区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重点项目推进会召开之后,各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全力推进保障房建设。吴忠市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的作用,统筹指挥和协调规划布局、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资金筹集、工程建设、公平分配、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绝大部分市、县(区)能够按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谋化,科学决策,及时确定年度任务,抢抓机遇,落实建设用地,抓紧开展征地拆迁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了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开工率超过50%的市县有:吴忠市100%,自治区林业局100%,红寺堡区100%,彭阳县98.8%,青铜峡91.1%,石嘴山市78.9%,中卫市78.3%,泾源县72.3%,银川市63.3%,自治区农垦局55.0%

三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落实。各市县能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今年的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开工的项目能及时在施工现场公开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建设数量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四是对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专项审计指出的问题能够积极整改。各市县对自治区审计厅201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专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比较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逐条研究梳理,能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二、存在的问题

从前五个月情况看,各市县(区)能够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抓任务落实,抓资金筹措,抓项目开工,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市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视不够,行动迟缓,特别是对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有的县建设项目还没有落实到具体地块,房屋拆迁进展缓慢,有的市县的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慢,影响了项目进展。盐池县至今没有落实建设项目,贺兰县、西吉县、同心县、隆德县、盐池县开工率为零。二是建成保障房入住缓慢。部分上年度保障房项目虽已基本建成,但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同步完成,导致项目不能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没有形成有效供给,造成资源浪费。三是资金筹措不到位。今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完成投资42亿元,由于受总体经济形势增长趋缓、土地出让收益减少、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因素的影响,资金筹措困难,各市县的配套资金目前尚有50%以上的缺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抓开工,加快建设进度。各市县已开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及时拨付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没有开工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转变作风,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加大房屋征收拆迁和资金筹集工作力度,加快审批速度,保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确因拆迁难度大,土地征收慢,影响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的,要及时调整建设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要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区)要在保证及时拨付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严格落实本级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比例等资金筹集规定,积极争取商业银行贷款,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力度,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要抓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要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终身责任,加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抗震设防标准,严把材料入场关,坚决依法查处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合格、群众放心满意。

四要抓入住,发挥社会效益。各市、县(区)要按照保障房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加大投入,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基础设施建成完工且具备入住条件的,要抓紧组织验收入住,确保2011年及以前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要在201311月底前全部完成实物配租,2012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年底前要有60%以上基本建成,其中,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年底前要有30%以上完成实物配租。2011年及以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底前要有90%以上的完成配售,让广大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上保障房。

五是抓分配,确保公平公正。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市(县)、区、街道上下联动、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管理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保障房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绝不让有经济能力的人住进保障房,绝不让有关系的特殊人钻政策的空子,绝不让管房子的人搞腐败,真正使困难群众住上保障房,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六要抓创新,建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新机制。优化整合保障性住房类型,积极探索各类保障房并轨管理,可以把廉租房和公租房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房可以归并为购置性保障房,并轨后的租赁型保障房采取“统筹建设、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确保永续利用,长久发挥效益。鼓励设区城市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推动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