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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已争取到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3.584亿元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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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今年我区已争取到中央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3.58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401亿元;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7.7044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5.0804亿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0.0312亿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4499亿元;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9173亿元。

为加快推进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沟通对接,厅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多次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汇报工作,请求加大对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经过多方努力,我区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取得显著成果,有力确保了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58万套(户),占全年计划的49.5%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正在向各市、县下拨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查考核问责,督促各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建设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确保让更多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早日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