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
降低经适房限价房申请门槛
9月23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已审议通过,于2013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增补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的申请资格进行了细化,并出台联审机制,更重要的是,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的申请门槛有所降低。
2009年12月1日,银川市颁布施行《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试行办法》,对银川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方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此次新办法出台后,原来的办法废止。
解读
三大亮点
住房保障对象范围更广
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重点将经济租赁住房改为公共租赁住房,并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增补。同时,对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住房保障方式做了具体调整。保障对象由过去具有银川市辖三区户籍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调整为具有银川市辖三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人员。
资格审查实行联审机制
此次考虑到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渠道广,该《办法》对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的申请条件进行了细化。在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上,过去仅靠民政和住房保障两个部门进行审查,针对这种情况,该《办法》增加了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实行联审机制。规定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协作配合,加强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及变化情况的动态监管和诚信监督。
申请家庭收入人均年收入放宽至1.5倍内
此外,该《办法》还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销售价格、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规范。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现象,该《办法》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目的是确保政府公共资源公平分配。
据介绍,该《办法》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可放宽到上年度银川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的1.5倍以内。比如,去年申请经适房的家庭人均收入须低于1825元,该《办法》颁布后,按照1.2倍计算,家庭人均年收入可以放宽到2200以内,降低了门槛。现行标准为申请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水平以下。(记者陈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