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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审制度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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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和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并按照立学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要求厅属单位和有关处室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分析,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

针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房地产估价市场竞争不规范、少数估价机构诚信度低、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厅领导和有关处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建设诚信行业、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公平市场环境出发,会同自治区地税局、物价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信息管理细则》,并组织开展宣贯培训会议,对《细则》进行学习解读,对有关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和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录入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着力建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推动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区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联合评定每年进行一次,评定结果分为AA级、A级、B级三个等级。对AA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做强。对B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严格信用限制机制,实施全过程监管和较高频率、较高抽检率的检查,连续两年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的本区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再为其办理资质续期手续;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的外地进宁房地产估价机构,清出宁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