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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地方性法规走进银川人生活

发布人: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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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从银川市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于101起施行,《银川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和《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将于111正式施行。这四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将对银川市城市建设管理,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银川市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教育和城市建设管理均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户外广告设施过多、过乱、过大、品位不高;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中,偷运偷倒、强装强卸、超载超速、抛洒遗漏禁而不绝;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不规范,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原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等指标已明显低于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要求,已不适应银川市未来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等等。四部条例已由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这四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将使银川市城市建设管理更加规范、精细化,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让教育在银川品牌效应再放大。

  快读条例

  《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用地纳入规划

  《条例》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纳入有关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规定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本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新设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位置前,应当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以及项目。

  新建中小学校生均面积显著上调

  《条例》增加了幼儿园的内容,明确新建幼儿园每生用地不少于15平方米。另外,将完全小学每生用地高于17平方米调整为不少于23平方米,将中学细化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级中学用地由高于22平方米调整为不少于30平方米,高级中学每生用地不少于35平方米。

  征收校舍,应先建后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中小学校、幼儿园现有用地。因城乡建设确需占用的,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对征收校舍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先建后征的原则,优先就近重建,占用现有教学用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运输、处置建筑垃圾须先办证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件。禁止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件的单位和个人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与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签订运输线路的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书。

  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谁负责?

  《条例》对居民住宅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也作出相应规定:有物业服务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统一收集、运输至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无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代为统一收集、运输。代为收集、运输的费用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居民承担。

  建筑垃圾将有处可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相应数量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消纳建筑垃圾,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样就可解决随着银川城市化的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相对不足的问题。

  鼓励修路时选用建筑垃圾作路基垫层

  鼓励和引导社会投入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鼓励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垫层等。

  《银川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马路先做总体规划再施工《条例》第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当包括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这从源头上遏制了建设单位、产权使用单位各自为政的现象,专项规划减少了随意开挖行为,避免了拉链马路,保障了地下管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同步实施管理。

  工程竣工90天内须报送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九十日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相关档案资料。该规定确保了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地下管线资源信息共享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地下管线的信息采集和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地下管线产权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存储管线信息,并向规划主管部门汇交数据资料。这就解决了信息散乱、不能及时更新的问题,为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信息,避免挖断天然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问题。

  《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

  三类建筑控制地带禁设户外广告

  《条例》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内容、期限等和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的期限。根据相关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及管理实际,规定禁止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摸底检查120多处广告牌

  《条例》专设一章内容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与维护,要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保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牢固、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届满两年的,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在每年61日前组织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部门提交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置者应立即整修或拆除。《条例》施行后,银川市城市管理部门将对全市80余家广告设置单位设置的120多处墙面广告牌及楼顶广告牌开展情况摸底与安全检查。(记者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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