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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今年审批800多万住宅维修金

发布人: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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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截至11月底,共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603.2万元,预计使用资金834.6万元,约有8700户居民受益。

  据介绍,自2009年首次开展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工作以来,通过审核,有145个项目使用了维修资金,已拨付资金998万元,涉及建筑面积248万平方米。今年,银川市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力度,共收到58家申请单位的100个物业维修项目,经初步审核确定63个物业项目。目前,已有47家单位提交了申报资料,丽子家园、星光花园、颐和家园、陶然水岸、南苑康晨、民生城市花园等53个物业项目进行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预计约8700户居民受益。

  “这两年,越来越多的物业维修项目都申请专项资金,维修项目多是屋面防水、电梯、小区监控等。”住房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现在,从申请到审核专项维修资金方便多了,因为2012年《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出台后,对维修项目、维修内容、申报、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所以操作起来更加规范,“不像以前,没有相关办法、规定,不少项目无法确定”。

  相关链接

  每平方米房子缴纳多少维修金?

  20128月,银川市政府出台的《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无电梯的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40元;非住宅、有电梯的住宅及别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50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遵循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以及三分之二专有面积需要维修两个原则。除了新购房屋业主需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外,已购房屋,尤其是老旧小区的房屋维修也将依靠专项资金来维护房屋的使用功能。如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到账面余额不足原来缴存的30%的时候,应续缴这部分资金。(记者 陈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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