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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积金贷款未设5年“门槛”

发布人: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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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新政: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则不予受理。宁夏相关政策如何?记者16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我区公积金贷款政策尚无变化,贷款还清次月即可再次申请。

据介绍,我区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设置还清5年后才能再次申请贷款的“门槛”。按照现行政策,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要结清贷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次月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政策对二套房、三套房也没有严格限制。

“我区公积金使用率与全国相比并不高,因此结合实际情况,对于职工改善性住房我们尽量给予支持。”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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