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7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我区进一步加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我区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并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的领域、方式和基本原则。
投资领域
投资领域主要包括城镇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公共停车场等市政项目建设、运营,已建成项目可通过公开拍卖经营权方式鼓励参与运营管理。
投资方式
投资方式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放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等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市政公用事业。
通过有偿竞买的办法,出让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充分开发使用市政公用事业的潜在资源;支持市政公用企业改制成上市公司或发行企业债券;鼓励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市政公用事业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市政公用事业对外融资的主要平台,通过对存量资产的综合运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此外,开放经营市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实行特许经营,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竞标获取特许经营权。全面开放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民间资本组建作业,并通过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
优惠政策
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优惠政策也有了明确办法。将降低创业门槛,创新出资方式,允许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债权、林权、持有的股权等作价出资创办小微企业,作价出资金额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允许延长出资期限,允许资金不足而其他前置许可要件齐全的企业先登记注册,一年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三年内到位;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已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可从事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公共停车场等市政项目运营管理。此外,财税、土地等政策也将给予扶持。
(记者 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