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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宁夏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纪实

发布人: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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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作为建筑市场管理的龙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和高发的领域。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为重点,以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规范招投标活动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手段,积极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加强科技支撑,引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促进了建筑市场竞争秩序逐步向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完善政策制度,加强事前监管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的意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同时与自治区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不断完善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建设。目前,宁夏已基本形成了与《招标投标法》和部门规章相衔接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为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预防和治理虚假招标、串通投标、违法转包挂靠等突出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去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又联合区监察厅、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集中交易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政监管和集中交易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审批、备案环节和对招投标市场行为的干预,同时,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营造公平竞争、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该区还严格市场准入制度,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查询工作,对进入行贿犯罪、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使有劣迹的企业难以在宁夏建筑市场立足。

宁夏鼓励招标人针对具体工程项目,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各市、县或行业、系统选择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该地区、行业、系统垄断承揽业务,限制或排斥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的不正当做法。

该区还严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审核关,防止招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搞量身定制、明招暗定。宁夏全区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认真履行事前监管职责,对所有应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除技术特别复杂等特殊项目可以资格预审外)一律实行资格后审,在发布招标公告时严格审核发布的媒介、时限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他们还在宁夏全区统一推行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统一评标办法,防止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评标标准,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健全配套措施,强化科技支撑

根据工程招投标不同发展时期面临的问题,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年来先后对《评标定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两次修订,大力推行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有效低价中标,遏制泄露标底、围标串标等行为。按照国家专业分类标准调整、充实评标专家库人员结构,建立了全区统一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强化培训考核和动态监管工作,提升专家评标质量,及时将不遵守评标纪律、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清理出专家库。全面实行计算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自动语音通知评委参加评标系统,在评委到达评标地点前评委名单密封保存,有效杜绝了建设单位指定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名单泄密现象,减少了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降低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的机会。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了取消业主评委的办法,有效防止了招标人代表通过发表倾向性意见影响其他评委、操纵评标结果的行为。推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对没有特殊技术要求、规模不太大的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宁夏还制定印发了《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办法》,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审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建招投标社会监督员库,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和见证,使招投标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为保证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近年来,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足宁夏本地实际,大胆实践,创造性地研发了独具特色的电子招投标平台。

他们通过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预中标结果、企业不良行为等信息,保障了招投标各方主体的知情权,促进了公平竞争和相互监督。他们利用计算机系统完成对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比较、核对等工作,大幅度提高了评标效率和评审质量,缩短了评标时间,降低企业的投标成本。该厅将全区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定期汇总录入评标专家管理和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工程报建、招标备案等事项通过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实行无纸化办理,方便了办事主体,提高了工作效率。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有效遏制了招标人以不正当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对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账户收退电子化管理,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合法规范提交和及时安全退还,有效防范挂靠投标等行为。宁夏还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工作,去年8月份首次实现了宁夏、甘肃跨省区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有力地促进招投标工作电子化水平不断上台阶。据介绍,目前,宁夏已具备在全区实施远程异地评标的能力。

加强稽查执法,完善信用体系

宁夏积极推进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工作机制,加大项目中标后履约管理,在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环节做到信息共享、监管统一、齐抓共管,利用组合拳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恶意竞争、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不断完善招投标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投诉案件均依法受理、调查和处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对其今后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

该区出台了《宁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行为动态管理办法 试行 》,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考核标准进行具体量化,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服务的长效机制,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体系,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奠定基础,促使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守法经营。该区修订了《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以宁夏建筑业企业信用平台为依托,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披露力度,将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良好业绩等信息均在网上公布。同时,在评标办法中,将投标企业在宁夏的信用等级作为一项评分指标,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得高分,达到守信者获激励、失信者受惩戒的目的,使企业把主要精力从单纯价格竞争调整到以质量、安全、诚信等多要素的竞争中来,以诚信体系引导企业市场行为转变,营造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环境。

 曹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