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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取消购房套数限制 出台新规促房地产健康发展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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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引导,合理调节供需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吴忠市近日出台了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对职工因购买新建普通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由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提高到15倍,贷款比例由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提高到75%,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凡是在自治区范围内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吴忠市两区两县一市购房的,均可享受吴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方面,该市将辖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标准统一调整为144平方米及以下。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1平方米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及以上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其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在支持居民购房消费方面,对居民(含外地居民)在吴忠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纳税、贷款以及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查询。在市区购买住房,本人有意愿的,可转为城镇户口。

(记者 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