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青铜峡市、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别达到104.3%和101.9%,率先超额完成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目标任务。
据悉,今年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自治区住建厅年初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通知》明确要求,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15年底前100%要完成分配入住;2013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16年底前100%要完成分配入住;2015年审计报告发现的公共租赁住房闲置项目,2015年底前100%要完成分配入住。全区各市、县(区)一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边把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台账和销号制度,建成一批,分配入住一批。截至目前,除青铜峡市、海原县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目标任务外,贺兰县完成98.3%,红寺堡区完成96.7%,固原市完成95.4%,石嘴山市完成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