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节,平罗县灵沙乡富贵村5队,宅基地复垦后的土地上,排灌渠里流水潺潺,绿油油的稻田上空不时有白鹭飞过,一派“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的美丽景象。这是平罗县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大胆探索创新,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带来可喜变化的一个缩影。
富贵村5队现有农户55户,宅基地占地面积约180亩,青壮年劳动力全部外出打工,大部分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村上只有7户年龄偏大的老年人常年居住,村庄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房屋闲置率高达86%,由于无人管理,多数已成为危房。为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农民闲置房屋资产,平罗县将该队农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整队进行有偿退出收储,将退出后的房屋和宅基地拆迁后复垦为耕地,增加耕地面积180亩,全部由村集体进行流转经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了有效开发利用。目前,房屋拆迁、垃圾清运、土地平整等工作已全部结束,整理好的耕地已经全部种植水稻。同时,该县根据房屋建造年限、结构和建筑面积等对其价值进行科学评估,按照评估价格给予一次性补偿。经过评估,每户可获得4万元至6万元的补偿费。农户的退出补偿金可用以置换灵沙大社区商品房。
富贵村5队43岁的吴少明在宅基地复垦后,举家搬到了乡上统一规划建设的大社区,住进了100多平方米的楼房。“以前住的地方,下雨天出行不方便,没有自来水。如今,政府通过原来的宅基地为我置换了楼房,宽敞、卫生、方便,又是集中供暖,比以前好多了。”说起现在的生活,吴少明心里喜滋滋的。
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叫好的还有家庭农场主。平罗县宏翔家庭农场位于头闸镇西永惠村5队,目前流转农户土地面积518亩。农场扩大了,可是晒场和仓储大棚不能建在耕地上,怎么办?农场主田小磊通过与该村“一事一议”平等协商,投资5万元回购5户农户自愿退出的宅基地,扩建晒场、仓储大棚,共计2000多平方米。“这样,既不占用耕地建设用地指标,又为农场扩大经营奠定了基础。”田小磊说。
“通过农场回购宅基地作为农业生产用地,有效利用了农村闲置房屋和土地,节约了建设成本,盘活了农民的闲置资产,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了资源有效利用。”头闸镇副镇长田生元说。
目前,平罗县各类流转经营主体转让农民宅基地32宗、28800平方米,用于建设晒场、仓储等经营场地11个。
自2015年被国土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平罗县在广泛征求乡村干部及村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讨论论证,制定了《平罗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县原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平罗县新增宅基地取得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平罗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平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暂行办法》《平罗县农村宅基地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改革文件,建立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共拆除闲置房屋759户,复垦耕地1501.31亩。
“通过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置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使用,为新型城镇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将退出房屋的农民在乡镇大社区进行安置,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增强了小城镇发展活力。”平罗县农改办主任顾自军说。(记者范银鹏 雷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