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住建部发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旨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办法》共8章42条,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从规范执法范围、规范执法行为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那么,它对我们的生活,对银川市城市管理有什么影响呢?5月2日,记者采访了银川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
明确执法范围,噪声扬尘等直接拨打12345
噪声污染、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以前,碰上这些让人心焦的事市民都会找环保、城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10,然而这种多头管理导致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使得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从5月1日起,社会生活、建筑工地噪声等处罚权限将划归城管部门,我们遇到的这些麻烦事就可以直接向城管部门投诉了。银川市城管局法制信访办郝峻峰介绍,城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已合并到12345政府热线。
《办法》明确,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包括住建、环保、工商、食药、交管、水务等六大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包括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
工商管理方面,包括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
水务管理方面,包括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
交通管理方面,包括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包括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
今后这些都属于城管的执法范围,这也避免了市民“投诉无门”的现象。
执法全记录,不能再“任性”
《办法》的亮点之一,是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可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银川城管凡是在编的执法人员都配备有执法记录仪,目前虽然做不到所有人员人手一台,但外出执法时一队至少能携带1到2台。”郝峻峰说,银川市已于2014年底启动执法记录仪配备工作,2015年就在各中队普及,同时对严格规范使用和管理执法记录仪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下一步将根据要求逐步增加记录仪的数量。配备到位前,将使用数码照相机、手机等设备开展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声像资料保存、管理工作。
“临时工”出问题,主管单位要担责
“城管人员的组成成份比较复杂,除了编制内正式员工,临时协管员也占相当一部分比例,他们是城管队伍的重要补充。”郝峻峰表示,在执法过程中,协管员只是起辅助作用,“比如在执法过程中,只有在编的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去问询做笔录和出具执法文书。”
然而,针对个别协管员有时会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办法》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如果遭遇城管及协管员的行为不规范,市民可以投诉举报。
那么这项新规也意味着,日后“临时工已开除”无法作为相关部门的免责牌,避免临时工“越轨办事”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的现象。
不设罚款任务,“721”模式管理城市
“银川城管部门从来没有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也按照规定全额上缴。”郝峻峰说,《办法》还明确城管执法制服、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住建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银川城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换制服的时间,尽快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统一。
“城管队伍不是与小商小贩对立而生的,而是应该服务于城市化发展的城市管理,在更加规范的轨道上发挥更大作用。”据介绍,接下来银川市城管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新《办法》,组织全市城管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制定和完善执法过程全纪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公示等配套制度,大力倡导“721”工作法,即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努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科学完善的城市管理成为美好生活更加有力的保障”。 (记者 陈永峰 樊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