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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石嘴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人: 文章来源:石嘴山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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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朱凤玲)近期,我市出台了《石嘴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开展“三边四化”行动、“三乱”整治行动、旧城改造行动、燃煤锅炉整治行动、农村“两处理、两改造”行动五个方面14项整治内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力争实现城乡面貌大提升。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坚持城乡联动同步推进,以城区、县城、城乡接合部、重点乡镇、主干道路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为主要整治区域。突出道路边、水系边、厂区边生态环境整治,达到环境洁化美化绿化亮化;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城镇市容市貌、违章建筑、交通环境五个方面的整治行动,全面攻克治理老大难问题,达到城市面貌提档升级;实施老旧小区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9000户,

建设小微游园、街头绿地、休闲公园等。开展燃煤锅炉整治行动,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提升城市内在品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村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厕、危房改造行动,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将通过随机抽查、现场调查等形式加强督查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市财政将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大局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