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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人: 文章来源:中卫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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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袁芸)7月12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消除城市管理工作短板,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我市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按照相关要求,6月30日前,中卫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整建制移交沙坡头区,主要负责沙坡头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执法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工作;8月30日前,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9月30日前,完成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和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更换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城管执法人员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及数字化平台建设;今年年底,实现执法值勤用车和执法装备配备到位;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保障机制初步建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据了解,城市管理的具体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含市容环境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资源化利用)和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县(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今后所有的“城市病”,都将由城管来治理。

城管将拥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煤炭渣土等运输车辆物料抛洒遗散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沟渠湖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沟渠湖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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