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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海原县:力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人: 文章来源:中卫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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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理顺海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海原县特制订《海原县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改革推进过程中,海原县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管理权力运行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

据了解,海原县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城市管理执法职能,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明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整合执法队伍。同时根据城市规模、执法业务范围、执法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核定人员编制,严格队伍和装备管理,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权责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市政管理、维护公共空间,完善城市管理,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构建智慧城市、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