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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中宁县:住建局清退11户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住户

发布人: 文章来源:中卫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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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中宁县审计局派出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中宁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会同县住建局相关人员,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对筛查出来享受实物配租的264户疑点对象进行进一步核查甄别,并做好取证工作。核查内容分为贷款买房享受实物配租、财政供养享受实物配租、个人所得缴税较高享受实物配租、公积金缴费基数较大享受实物配租、开办企业享受实物配租、有车享受实物配租、县外有房享受实物配租、县内有房享受实物配租、领取养老金较高享受实物配租共九类。

经核查,253户符合《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及租金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11户不符合条件的,县住建局已责令全部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