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组对银川市2015年以来城市节水工作进行复查。这是继2011年、2015年2次顺利通过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后,我市迎来的第三次节水“大考”。经过对资料数据的认真审查和现场对我市多个节水单位、小区检查,7月19日,复查组对我市节水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原则性通过银川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审核,将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国家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
2007年银川市被国家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以来,不断加强用水管理,千方百计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按照“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继续完善城市供水、节水战略体系。在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湾小区,复查组了解到小区物业通过排水管收集屋顶雨水、道路两旁设置雨水槽等方式用于绿化,不但可以有效控制地表径流,还能消纳周边部分硬质地面径流雨水。停车位则采用草格铺砌,广场采用透水砖可以有效下渗雨水,生态循环的同时又节约了水资源。复查组对小区的做法表示肯定,希望在全市更多小区进行推广,复查组还对医院、学校的节水泵站等处进行了仔细检查,与治理后的排水沟附近居民交流,询问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得到了良好的反馈。
2018年,银川市重新修订了《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编制了《银川市水资源配置规划》《银川市“十三五”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顶层设计,从宏观上科学指导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通过加强立法和完善制度,为水资源保护提供制度保障、构筑法律屏障,全年新增取水审批率和水资源论证率达100%。
近年来,银川市一直高度重视城市用水、节水执法监察工作。分别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查处了一批存在跑冒滴漏严重、未建设使用循环用水设施、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私自在公共管网上接泵抽水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城市用水、节水执法检查,有效规范了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节水行为,使我市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节约用水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对自备井用水户,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全市所有自备井全部装表,远传数据并按月抄表计量,征收水资源费(税)。为保护城市地下水资源,我市明确规定凡是城市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一律不准打井。根据这一规定,2016年印发了《关于银川市三区自备井2016年-2018年关停实施方案》,我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管网覆盖内三年关停自备井共计96眼,完成自备井关停率100%,公共管网范围内未增加1眼自备井。
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保护地下水资源、保障城乡供水水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银川市委、市政府实施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以黄河地表水源代替城市地下水源,一期工程将于2019年底实现供水。届时,我市城市供水水源结构单一、水源地水质超标、超采区面积扩大、水源地面积萎缩、城市供水分散五大水资源突出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该项目总投资78.81亿,自2018年4月开工,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工程计划引黄河水1.91亿立方米,在不新增银川市黄河取水量和耗水量,不对黄河水生态系统和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构成明显影响的情况下,通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29.35万亩和压减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等节水措施获得取黄河水1.5亿立方米,用黄河水替代地下水保障城市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