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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廉租住房保障进一步提标扩面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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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调整了廉租住房保障政策,降低了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扩大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条件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城镇家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成员予以分户管理并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此次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整,不仅进一步放宽了收入限制,而且增加了新的保障群体,将城镇家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成员予以分户管理并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全区住房保障政策的受惠面,全区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将突破62464户,有14871户新增保障对象纳入今年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今后随着提标扩面政策的落实到位和廉租住房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更多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通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方式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