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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区棚户区改造现场观摩推进会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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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办发〔201618

 

各市、县人民政府,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召开全区棚户区改造现场观摩推进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精神,实地观摩同心县棚改房屋征收工作,总结交流棚改及货币化安置经验做法,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624日上午,半天时间。623日下午报到。

2、报到地点:恒丰假日酒店(同心县豫海南街58号)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分管市、县(区)长,宁东管委会分管主任,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棚改办、保障科(办、中心)主任(科长)。

四、有关要求

(一)请宁东管委会和中卫市、贺兰县、同心县政府,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经验交流材料,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于6211200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发报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发送至电子邮箱351686078@qq.com)。

(二)请各市、县(红寺堡区)和宁东管委会于621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三)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五、联系人

自治区住建厅:田     电话:15909687306 

                            951-5030373(带传真)

同心县住建局:马    电话:13895130202

恒丰假日酒店前台:0953-8038888

 

附件:全区棚户区改造现场观摩推进会回执

 

 

 

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616

 

 

 

 

 

 

 

 

 

 

 

附件

全区棚户区改造现场观摩推进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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