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池县抢抓国家城镇棚户区改造机遇,以打造宁夏靓丽东大门为目标,大力推进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4583户,货币化安置率达100%,住房保障工作荣获2016年度自治区目标考核一等奖。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先后制定出台了《盐池县多规合一成果应用》、《盐池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划政策,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区道路、文物古迹、园林绿化、休闲娱乐、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等有机结合,统筹整合资源,优化城市布局。二是贴近群众需求。坚持以真情赢得民心,在每一处改造项目启动前,都精心组织宣传引导,主动站在被征收户的角度去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特别是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积极帮助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被征收户的广泛好评和积极支持。三是创新安置政策。灵活采取就地拆迁安置和纯货币化补偿的办法,让群众自主选择,鼓励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自主购买商品房,积极消化房地产市场库存商品房。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每户每平米增加200元奖励资金,并给予优先选择楼层、优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优惠政策。四是助推产业发展。结合棚户区改造,完成各类市政项目83个,新建城市公租住房24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扩大到13.1平方公里。先后高标准实施了古城墙修复、环城公园、长城关景区、花马湖房车营地等重点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带动了一批酒店、消费娱乐场所蓬勃发展,为做大新型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