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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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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不断放宽惠民政策,适时调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收入标准,2018年2月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收入标准由2017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高于1530元,调整为2018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高于1650元。

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银川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中的收入标准也进行了动态调整,自2009年以来,已调整8次,确保一些收入略超出上一年度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困难

根据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数据显示2017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2981元。按照《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20182月1日起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收入标准进行调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153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50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承租资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331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580申请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381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