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19〕1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安排,4月23日至25日,住房保障处深入彭阳县、青铜峡市、平罗县,采取分片培训、现场指导方式,对全区19个市、县(区)和宁东住建部门48名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住房保障是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住房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住房保障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厅党组正确领导和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彭阳县、青铜峡市、平罗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对《自治区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复核中获得优良以上等次。但同时,部分市、县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不齐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服务指导,减轻基层负担,督促各地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厅领导同意,在全区分3片开展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现场培训,组织相邻市、县住建局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就近参加学习。在每个培训地点,先由住建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人员按照住房保障信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要求,对各自信息系统公开内容及工作流程进行讲解,并现场抽查其他市、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住房保障处人员依据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帮助指导各市、县(区)对住房保障领域公开事项、内容要素设置、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对象、方式、层级等进行了梳理。通过政策解读、试点经验介绍、实际操作、信息查阅交流等方式,使参加培训人员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明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内容和基本流程,为夯实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实现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住房保障信息全覆盖,推行住房保障信息全领域、全过程、全流程公开,让群众能更有效、更方便地获取住房保障信息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各地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每月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将各地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考核范围,推动全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