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举办厅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教育周》活动”),住房保障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做实做细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抓好学习。住房保障处党支部坚持把开展《教育周》活动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形式上,采取支部领学、个人自学、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分别于3月23日、27日组织安排了学习,个人以在家自学方式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党支部4名党员全员参与;在学习内容上,安排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督促全体党员按时参加厅机关统一组织观看“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了《忏悔警示录》篇章。通过学习文件、学思践悟,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是认真梳理廉政风险。注重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认真开展住房保障工作风险排查梳理。3月27日利用半天时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分析研判住房保障处廉政风险,梳理出四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安排部署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时,要防止将不符合改造范围的居民区纳入棚户区改造,不搞迁就照顾;在检查调研市、县(区)工作过程中,要禁止介绍施工企业或队伍承揽工程,不传话打招呼;在统计汇总市、县(区)报送数据中,要防止报送数据渗水造假,不能听之任之;在区直机关统建住房分配和办理房屋产权过程中,要防止徇私舞弊,不能公权私用。
三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支部书记围绕“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坚决纠治不是领导干部不存在廉政风险等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结合查找的廉政风险制定个人防控措施”进行了集体谈话,并认真记录到“2020年度领导干部谈话记录本”,推进廉政教育持续走深走心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