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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

发布人: 文章来源:住房保障处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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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前夕,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倡导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减少出行、就地过年。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就地过年”。指导各地住房保障部门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公租房小区悬挂横幅、进点宣传、登门入户等形式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采取为外地群众提供临时公租房实物配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适当延长到期公租房保障对象租期等措施,积极引导返乡人员就地过年。

二是预留保障房源,做到“随时入住”。在做好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城市区、各类园区内预留公租房4200套,重点做好新市民、青年人、外地务工人员及公共服务岗位住房困难群众“就地过年”的住房保障,配套做好水、电、气、暖等保障工作,实现“拎包入住”的居住要求。部分市、县(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还开展“24小时服务不打烊”,截至目前,新增的300多户住房困难群众已顺利入住公租房。

三是发放租赁补贴,做到“留身安心”。支持在工作单位住房困难群众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就近就便解决其住房问题。截至目前,已对符合条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2923户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对100多名公交、环卫及伤病残退役军人家庭开展了慰问。

四是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住得放心”。指导各地开展公租房小区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灭火器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组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及住户对楼梯口、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进行了清除,对走道公共区域内有自行车、电动车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进行搬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祥和、欢乐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