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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将承租公租房违规违约行为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发布人: 文章来源:吴忠市住房保障中心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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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专门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建立的保障性住房。但是一部分有幸入住公租房的人却不珍惜这难得的机会,把国家的惠民政策当儿戏,申请了公租房以后自己不居住,把房子转租、转借,或者长期闲置,还有部分人入住以后恶意拖欠房租。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公租房的租赁秩序和管理规定,让真正需要保障的中、低收入人群得不到合理的保障。

 近年来,吴忠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违规者的公租房保障资格,对各种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和超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户进行了及时的清退。同时加大对违规使用保障房、长期欠缴住房租金、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申报、长期不进行年检以及其他不履行合同约定等失信行为的人员记入住房保障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加大司法震慑,联合法院对一些违反规定,拒不积极配合清退工作的恶意违规家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其子女在享受助学贷款、求学、就业等方面给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