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 正文

“新办法”来了! 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这样配备和管理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5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实施新的管理办法。该办法可有效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力打击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

  据了解,自今年4月起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


新版《办法》明确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的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报属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对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不得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相关人员介绍,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锁定,主要是为了促进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并有效遏制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乱象。

 新版《办法》同时明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时,施工企业为同一家的,施工企业可配备一个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同一监理公司对中标的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标段实施监理时,监理企业可依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成立一个现场监理部对各标段进行监理。据了解,此举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减轻了建筑业企业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压力。

新版《办法》规定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进行实名认证、实名制考勤天数不达标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宁夏日报记者  乔素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