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效遏制公共租赁住房拖欠租金现象,确保租金如期收缴到位,彭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和清缴历年拖欠租金工作。
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催缴工作前,住房城乡建房局在彭阳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关于催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在各公租房小区张贴缴费《温馨提示》,提醒各公租房承租人提前进行续费。收缴工作过程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所工作人员热情主动向保障对象宣传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告知欠租行为的利害关系,促使租户自觉遵守政策法规。
房管所工作人员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在各居民楼宣传栏张贴通知、电话催缴等方式向各公租房承租人提前告知,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使房租收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截至7月中旬,共收缴租户1187户,收取租金为273.59万元,主动腾退房屋94户。
彭阳县住建局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实行不定期入户调查,强化动态管理,对动态管理中发现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做到及时清退。让真正需要住房的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