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公租房规范化运营管理,重点整治公租房使用中转借转租、恶意欠租、拒不清退等乱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进、退得出、有尊严”的公租房保障秩序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
建立与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审查、核查机制,充分运用自治区“政务云”提供的“大数据”进行线上核查比对,依托各地政府服务大厅开展集中联审,审核结果执行“三审两公示”,多渠道将住房保障家庭人口基本信息、收入状况、住房情况、金融资产、车辆等财产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过动态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续签合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限期清退,“有进有出”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落实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对伪造住房保障申请资料、恶意拖欠租金等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五年之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从2021年开始每年8月组织开展一次公租房违规转租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兜底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对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的整治,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化管理,为全面真实、准确掌握承租人的实际居住情况,有效预防和杜绝转租转借公租房现象,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效能,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增强住房困难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