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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金减免政策惠民生 重大疾病难扰“安居梦”

发布人:中卫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珮珮 见习记者 魏义宝记者 文章来源:《中卫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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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越来越好了!这次给我减免了一部分房租,大大缓解了我的经济压力。”11月21日,在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到公租房减免租金的市民占女士高兴地说。

据了解,占女士在宜居家园A区4号楼2单元有一套面积为55.91平方米的公租房,每年需要交3414元的租金。而夫妻双方的养老金每月只有2542元,属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于占女士身患胆囊癌,住院看病花费巨大,导致家庭经济入不敷出。在得知患有重大疾病可免收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租金的政策后,占女士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拿着自己的医药费票据、病例证明及租金减免申请书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经过工作人员测算,占女士保障面积内免租金后每年只需支付363元租金。

“经审核,占女士所患胆囊癌医疗自负部分从可支配收入中扣减后,符合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且胆囊癌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之一,适用于本次核减租金范围。”中卫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希梅介绍说,经过减免后,占女士每年可节省房租3051元,能有效降低她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今年新修订的《中卫市市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已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凭医院相关证明,将医疗自负部分从可支配收入中扣减,扣减后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可免收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自今年6月1日新政策正式施行以来,市住房保障中心积极行动,一方面大力宣传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知晓;另一方面主动与市辖区内的家庭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