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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城镇燃气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2件)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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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5年7月2日,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在圣雪绒蓝山名邸小区1号楼西南角施工时,使用挖掘机将地埋中压燃气管道挖破,导致燃气泄漏。此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之规定。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8月20日对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宁夏启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5年8月30日,宁夏启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110kV清三线迁改工程新建8#铁塔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挖破天然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此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之规定。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9月22日对宁夏启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