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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未建立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一案双罚”案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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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551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联合巡查,在检查中发现宁夏建设投资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一标段:装修工程),存在危大工程(装修用满堂式脚手架未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的行为。2025513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移交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交办通知书》。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的规定,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立案调查,发现宁夏建设投资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违法情况属实。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之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决定对宁夏建设投资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直接负责该项目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执法要点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建立的意义

1.合规履约的硬性保障。符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档案可证明施工单位履行了专项方案编制、论证、交底、验收等法定程序,避免合规性处罚。

2.风险管控的追溯依据。档案涵盖方案、论证意见、交底记录、检查验收资料等,能全程追溯危大工程从策划到竣工的安全管理轨迹,便于精准排查隐患、分析事故原因。

3.责任划分的关键凭证。明确各参与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在方案编制、论证、实施、监督等环节的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清晰地界定责任主体,避免推诿扯皮。

室内装修工程安全监管要素

室内装修中的危大工程常见类型有满堂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承重结构改动等,具体要点如下  

1.程序与资质合规性检查。核查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有无拆分工程规避许可的情况。若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消防设施改动等,需检查是否经原设计单位(同资质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是否完成施工图审查与安全性鉴定。同时核验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焊工等)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2.专项方案审查与论证。查看是否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需包含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应急方案等核心内容。检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完成专家论证,且论证意见是否落实到位。还需排查方案有无严重缺陷,杜绝审核走过场。

3.现场施工执行检查。结构类工程方面,满堂脚手架需核查立杆间距、剪刀撑设置等是否符合方案;承重结构改动处要核对施工与设计方案是否一致,杜绝擅自拆改承重墙等行为。防护措施上,作业层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是否齐全,临边、洞口有无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

4.过程管理与验收检查。核查是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需有双方及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是否公示危大工程名称、责任人员等信息。危大工程完工后,检查是否组织验收,验收记录需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应急与档案管理检查。查看专项方案中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明确,应急救援物资(灭火器、急救器材等)是否配备齐全,是否组织过应急演练。同时核查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完整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涵盖方案、论证意见、交底记录等资料,确保全程可追溯。

(三)指导意义

部分室内装修工程因项目分散、规模较小、隐蔽性高,施工企业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不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可省成本、赶工期。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能有效震慑试图规避监管的行为,不仅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约束,还能对全行业起到警示作用,倒逼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档案编制、审核等法定程序。通过本典型案例使行业内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档案是安全施工的前提,而非形式化流程,从而主动摒弃侥幸心理,重视安全管理。

  

(该案例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