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改办〔2020〕29号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宁东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精神,根据国家最新改革要求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际,自治区工改办对全区一般既有建筑(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和带方案出让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开展“定制审批”,并在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同步更新了相关受理及审批设置。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一般既有建筑(含老旧小区)改造等6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般既有建筑(含老旧小区)改造等6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实行动态管理,执行中如有变更将及时调整。
附件:1.一般既有建筑(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图
2.一般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3.一般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4.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5.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审批流程图
6.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流程图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