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为切入,以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为重点,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工作安排及《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2025)》,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加快数智化场景应用,提升审批和管理效能,为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巩固提升现有“一件事”成果。进一步完善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一件事”办理方式,持续优化办理流程,着眼提升申报、审批两端便利度优化升级工程审批系统,增强申报主体获得感。鼓励各地在现有全区统一事项基础上,根据业务关联性,进一步拓展事项数量,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办理集成度。对办理过程中涉及其他业务系统的,积极推进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减少重复申报。
(二)探索更多“一件事”应用场景。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开展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办理。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所需,在城市更新、建筑市场监管等更多领域探索“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依据各地梳理形成的“一件事”办理事项、材料和系统应用场景,对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进行个性化开发,满足各类“一件事”办理需求。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件事”模块,提升集成办理效益。
二、进一步优化全流程审批管理体系
(三)深化定制化审批模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不同特点,进一步细分类别,优化流程,探索在城市更新等领域开展“主题式”定制审批,提升审批精准度。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对工程建设项目类型进行细分,分类优化制定审批流程,明确申报事项、材料和时限等具体求,依据各地最新分类,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个性化”开发,建立各地特色专区,支持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办理需求。
(四)推行自然日计时方式。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的公示公告、现场勘验、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特别程序纳入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计时规则,推广固原市等地全过程自然日计时方式,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全面设置,最大限度减少承诺审批时限与申报主体实际用时之间的“温差”。以准确性、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系统暂停计时、退回补正等“微功能”设置,尽可能减少企业申报次数。
(五)加大电子化材料应用。全面推行数字化报建和审批模式,根据国家最新标准,进一步完善许可类、批复类电子证照模版,同步完善企业申报模板,积极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电子材料规范应用。进一步拓展远程视频踏勘应用场景,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对涉及的视频要件进行可信化存储和数据化调用,全面提升“不见面”审批水平。根据实际需要,允许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方式,不得强制要求申报主体全部“不见面”线上报建。
三、拓展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应用场景
(六)构建动态赋码落图机制。依托工程审批系统,积极推进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统一赋码,推进落图校验机制,探索构建涵盖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要素信息的“一码全链”审批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项目二维落图,对有条件的项目推行BIM三维模型落图,实现与数字住建“一张图”的动态衔接与实时更新。鼓励各地在市政工程领域积极探索统一编码规则和动态落图方式。
(七)推行全过程“一套图”管理。依托工程审批系统数字化审图模块,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图联合审查和施工过程中图纸变更等相关功能,推进“一套图”管理,实现所有线上审图项目的后续变更及竣工图归档等业务全部线上闭环办理和全过程数据在图档中心归集。支持各地积极拓展“一套图”数据应用,依托图档中心全量数据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事故责任调查、项目后期运维等相关工作。
(八)加快推进城建档案电子化。总结推广石嘴山市试点成果,依托工程审批系统数据归集功能,积极推进各类申报材料、审批意见、结果文书等过程性档案电子化归档。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在工程审批系统框架内开发建设全区统一的城建档案管理平台,优化健全城建档案全过程归集、验收、接收、管理和利用等系统功能和智能化应用,构建统一规范的数据存储与便利化服务体系,推进城建档案形成、归集、管理标准一致、全程可溯。
四、全面提升辅助审批和管理成效
(九)优化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集成度,最大限度实现“足不出厅”可办成建设项目审批“所有事”。以丰富“用户体验感”为切入,推动“清单式”、“滴灌式”等精准化办事指南服务,建设智能问办模块,构建智能高效的“窗口生态”。强化审批大厅网络基础设施等配套,搭建“在线办理高速路”,保持审批办理稳定性。推进全要素审批咨询等服务向“工改小程序”、我的宁夏APP等移动终端延伸。
(十)规范中介超市应用。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超市”功能设置,鼓励各地面向全国引入更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优质服务,坚决杜绝设置限制性准入条件行为。全面推行直接选取、邀请比选、随机抽取等多种选取方式,通过星级评价、阳光操作等方式,构建建设单位自主可选、中介机构优质优价、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中介服务新模式,减少“质价借位”问题。
(十一)推进智能审批方式。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在申报端进一步优化办理条件检查、智能表单定制、材料模板下载、智能辅助填报等功能,在审批端通过“AI预审+人工复核”功能对报建材料关键要素信息精准核验,全面提升智能化审批和申报水平,推进两端“减负”。进一步拓展智能机器人功能,全方位提供自助查询、导办帮办、政策导览和简易事项申报等多元化辅助服务。
五、积极推进审管一体化建设
(十二)提升审管联动水平。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全面打通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管理所需业务数据双向共享、实时调用、互为凭证。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一站式”办理规则,提升在线监管水平,对能以数据共享方式申报的要件材料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积极推进施工过程中的数据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的应用。
(十三)推进工程业绩互认。依据工程建设项目业绩认定标准,进一步优化规范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生成的工程业绩设置,推进与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业绩库无缝对接互认,减少企业申报建筑业资质时的录入内容,保障业绩的准确性。将工程审批系统中的资质审批模块向具有资质管理权限的地级市拓展延伸,利用智能化技术,推动行业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的线上快速申报、审批及资质动态核查。
六、着力构建全链条改革推进机制
(十四)构建部门协同管理体系。以市县为主体,依托工程审批系统线上办理和数据共享功能,积极构建各相关部门业务协同机制,全面提升审批集成度。动态维护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更新企业端和管理端操作指引,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使用“无感可及、便捷操作”。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宁夏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推进审批和管理创新,成熟经验及时复制推广。
(十五)加大统计分析功能应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全量数据资源和共享资源,建立“智能问数”体系,将工程审批系统“领导驾驶专舱”功能向各地拓展覆盖,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各类数据,按照建筑业发展、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等不同需要,进行全要素动态统计分析,定期生成不同类型统计分析报告并及时发布。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对统计分析内容进行特色化设置。
(十六)强化全覆盖精准化培训。通过现场培训、业务讲堂、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最新政策解读培训,全面提升申报主体和审批人员的政策知晓度。制作工程审批系统操作及应用关键节点讲解“微视频”,通过“工改小程序”等渠道全面发布,“点对点”提升各层级人员熟知程度。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好差评”功能应用,实时反馈申报主体评价意见,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及系统更新。
(十七)加强改革评估纠偏力度。依托工程审批系统,进一步优化智能化体检中心功能,完善“监控体检—发现问题—问题督察—整改落实—继续监控”闭环管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实时在线体检。推广银川市“智查E检”等创新做法,构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良性机制。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小程序作用,及时回应企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