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管函〔2022〕1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省进宁分支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在我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省进宁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
二、填报内容
(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请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网址:www.ccea.pro)填报2021年度各项统计指标,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报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登记信息的本地企业请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本地企业)》(附件1),填报完成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审核。
(三)进宁分支机构请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进宁分支机构)》(附件2),填报完成后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企业请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至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综合科。
(三)逾期未上报、未按规定填报或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本年度无业绩的企业也应如实填报统计报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田晓莉 0951-5058495
技术咨询:010-68331105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本地企业)》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进宁分支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