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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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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价管函〔2022〕1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省进宁分支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在我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省进宁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

二、填报内容

(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请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网址:www.ccea.pro)填报2021年度各项统计指标,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报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登记信息的本地企业请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本地企业)》(附件1),填报完成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审核。

(三)进宁分支机构请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进宁分支机构)》(附件2),填报完成后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企业请于2022年3月4日前报送至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综合科。

(三)逾期未上报、未按规定填报或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本年度无业绩的企业也应如实填报统计报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田晓莉  0951-5058495

技术咨询:010-68331105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本地企业)》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进宁分支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