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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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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科)发〔20223


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强化全区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区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在我区承揽业务的区外进宁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人员、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咨询业务操作规程等执业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梳理自202171日起至2022331日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如实填写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表(2022年度)》,于2022525日前报送至企业注册地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市级检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6月、11月两阶段开展辖区内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应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自治区级抽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地情况组织抽查,抽查可与各市级检查同时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抽查比例应不少于30%。对上一年度抽查工作中投诉查实的,记录不良行为、扣除诚信分值的及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列入必查范围。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对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企业故意瞒报、漏报或其他违法违规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辖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监管,准确掌握工程造价管理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如实对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作出评议,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杨淑萍  0951-5041177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李  莉  0951-5058495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尹鸿平  0951-8594385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柏海军  0952-2690785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余  婷  0953-2019746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赵  娥  0954-2688815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  婷  0955-7067620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表(2022年度)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5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