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管〔2023〕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凝心聚力谋发展,我为造价献一策”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2月9日
“凝心聚力谋发展,我为造价献一策”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激发造价从业人员共建美丽新宁夏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汇聚推动我区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凝心聚力谋发展,我为造价献一策”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凝心聚力谋发展,我为造价献一策”活动,动员全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梳理问题、剖析根源、提出对策,征集关于推进我区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进一步集思广益、凝心聚力,团结带领造价从业人员为住建事业“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努力奋斗。
二、征集对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老同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关心我区造价行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
以推进工程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工程造价改革、不断加强和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努力提升工程造价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数字造价体系为目标,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一)深化建筑业改革、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解决工程结算难题、制定施工企业定额等;
(二)完善工程计价依据、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BIM技术下计价管理等;
(三)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
(四)建设“数字造价”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平台等;
(五)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信访投诉机制等;
(六)其他与建设工程造价事业相关的内容。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分三个阶段交叉递进式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1日—2月10日)
印发活动方案,利用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发布意见建议征集信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吸引征集对象广泛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2月8日—2月24日)
为方便征集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形式不拘一格,采取书面建议书、电子邮件、微信、电话、“面对面”走访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可直接向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提出意见建议,也可交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管理协会统一收集后报送。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研讨交流。各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通过组织调研、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紧紧围绕征集内容、重点面对造价咨询企业,认真梳理研究,共同做好建言献策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电话/传真:0951-5054650、电子邮箱:nxzjgl@163.com、微信群:自治区造价站造价工作群、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8号建设大厦4楼、邮编:750001)
(三)汇总转化阶段(2022年2月25日—2月28日)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评估审定、梳理汇总,筛选出具有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可推广实施的优秀意见建议列入202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工作要点,当年无法完成的列入工程造价事业五年规划稳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此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度,全面收集高质量的“金点子”、“好建议”。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合理分工、统筹协调,及时汇总建言献策进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意见收集、成果转化等工作,对重要意见建议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
(三)强化督导问效。自治区建设工程管理站将通过组织开展全区造价工作会议、专项调研、教育培训等对建言献策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跟踪督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