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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案例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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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价管〔2024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集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3157精神做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推进工作,总结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优秀实践经验,提高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水平我站拟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全过程咨询服务是将工程项目委托一家咨询单位统一负责,涵盖项目策划至运营维护等全寿命周期多个阶段的业务通过建立单一责任主体的造价管控责任制度,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优势和风险管控能力,将全过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前期决策到后期评估的全过程,形成全流程、全方位的闭合管理,实现更精准、更有效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

本次征集是企业自愿申报,主要是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及造价管控等,最少包含两项以上服务内容。

二、征集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完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征集原则

(一)真实性。案例应来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真实实践且具有广泛性,禁止上报虚假信息和资料

(二)先进性。案例应能反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项目规划、投资控制、合同策划和管理、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和措施优化等方面为项目带来增值的有益方法和经验。可包含具有亮点和特色的成果,取得良好效果的数据对比等。

(三)借鉴性。案例应上报较成熟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经总结可对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业务具有指南性作用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四)授权性。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相关单位的授权,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具有较强的专业力量、优秀的工作业绩;

3.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建立健全全过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

(二)申报材料

1.《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案例征集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项目施工许可手续;

4.正在实施全过程咨询的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5.已完工的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三)申报数量

案例申报数量不限一经采用,不得撤稿。未采用的具有全过程特点的案例,经过修改完善后,可再次上报

五、案例采用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在建项目,可推荐列为自治区级试点项目,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推广先进做法。同时,站将选取优秀案例刊登在《宁夏工程造价》期刊上,供行业内交流学习

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48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 系 人:王克文

联系电话:0951-5054267

箱:xik267@163.com

附件:《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案例征集表》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48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