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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组织开展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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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价管〔2026〕3号

各有关计价软件公司: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确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采集标准》(DB 64/T 2155-2025)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准确应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要求,我站计划开展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时间

2026421日至430日。

二、评测地点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8号 建设大厦四楼)。

三、评测对象

申请软件评测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注册的具有软件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有与软件开发规模相适应的软件开发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

(二)能够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申请评测的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等9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量标准宁夏地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采集标准》(DB 64/T 2155-2025)、《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等标准规范开发、合法销售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并向我提交评测申请的企业。

四、测评内容

测评软件计算规则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等9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量标准《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采集标准》(DB 64/T 2155-2025)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规定,软件使用的造价依据内容是否准确、完整、规范,软件生成的电子成果文件数据接口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报表数据结果是否正确。

五、申请流程

申请评测的企业需在417将评测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提交至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尹红华  0951-5065438

附件: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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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