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近期一些地区发生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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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字[2008]105号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近期一些地区发生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局,建管(安监)站: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近期一些地区发生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建质电[2008]112号内部明电)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落实。

一、各地要认真汲取近期一些地区及我区相继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两个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我区岁末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二、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建设部通报要求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要进行冬施的项目)组织开展一次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整治事故隐患, 并于12月1日前将此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自治区安监总站。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施工安全监理。对需要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员未在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各地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按照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严防因盲目赶抢工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联系人:杨斌 电话:0951-5078170

E-mail:2008yin.ghua@163.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部明电《关于近期一些地区发生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事故 通报

抄 送: 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宁夏建工集团公司,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