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安)字[2008]25号
关于举办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
止使用的施工安全技术学习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管(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安全执法人员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升管理水平,更好地了解掌握建筑安全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业务知识、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经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协商,决定于12月5日至12月8日在银川市举办两期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内容:
1、垂直运输机械
根据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的规定,结合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物料提升机易发多发伤亡事故讲解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包括:
⑴SC、SS型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条件,及事故预防技术;
⑵ 塔式起重机使用条件及事故预防技术;
⑶ 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种类及使用。
2、结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规定讲解水平砼构件的模板支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技术。
3、外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及整体智能爬架技术。
4、在施工现场怎样结合JGJ46-2005临时用电规范的要求,落实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等;怎样选择电器设备和配电箱等。
5、隐患排查治理及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的关系和应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的要求,联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讲解:
(1)建筑业安全隐患的类型、评估、危险程度和整改方案的制定;
(2)建筑业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和各类施工作业项目安全控制要点;
(3)关键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风险评价和事故预防;
(4)应急预案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5)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等。
以上教学内容,结合事故案例和相关标准进行讲解,并请参与起草安全技术标准和教材及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人员授课。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
各市、县(区)建设局安全技术科、建管(安监)站有关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工程监理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5日报到 12月6日至8日培训
地点:分别在银川市大自然宾馆(银川市清和南街242号)和贺兰宾馆(贺兰县银河东路文化广场对面 总机0951-8061567-8100)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结束后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颁发证书,请每位学员自带一寸照片两张。
(二)培训费每人300元,资料费1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培训班是今年自治区建设厅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为提高全区建筑安全管理队伍素质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得到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的大力支持,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及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各地建管(安监)机构要确定1人负责本地各企业参加培训人员组织协调工作。
3、各地请将施工安全技术学习班报名表于12月1日前报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联系人:朱其亮 联系电话:0951-5078170(兼传真)
邮箱:zhuqiliang@163.com
附件一:施工安全技术学习班报名表
附件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关于举办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的施工安全技术学习班的通知》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举办 施工 安全 学习班
抄 送:各市、县(区)建设局,建设厅建管处,本站站领导、各科室、存档(2)